2015年3月7日星期六

錄一段語音取樣即可模仿一個人的聲音說話,錄一段手寫取樣即可模仿一個人的筆跡寫字,這是辨識技術的反向合成技術。所以,証據?証據是個屁?

指紋和DNA也都可以輕易栽贓,實在已不適合當絕對證據僅能參考。那怎麼辦?沒有任何一種認証是不能被假造,但要所有的跡證都被假造到天衣無縫也是難上加難,所以就是多重認証多重證據,多一項就是多一分正確性與可信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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